小傻子的童養媳

第2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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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發生了人命案子,洪知府自然是慌忙趕了回來。原本他還在農莊大罵特罵江大少爺是個沒心肝的,苦了自己的女兒;但是轉頭便因城裏死了四個草原人而頭冒冷汗,生怕引起兩國爭端。

後來得知是武林人士之間的爭鬥後他更是頭疼不已,畢竟殺人償命天經地義,就算武林盟主也不能違法亂紀不是?但是這人哪裏是他們官府抓得到的,引起的報複更是會毀了他們。記得前朝還有想剿滅整個武林的官員,後來一家二十幾口人喪於火海,別說留個全屍,就連骨灰都被風揚了。洪知府不想惹事,又怕這些武林中人鬧事,於是隻好拜托丘潤林去溝通溝通。

“這些人可不是什麽好東西,韓盟主這是替天行道!”邱潤林字調鏗鏘,“他也去找官府報過案,但是那豐城知府和那斷劍山莊串通一氣,根本就不理會這販賣人口一事。這回突然撞見他們又想殺人滅口,韓盟主情急之下才下了殺手,不然肯定留下他們,看著這些人被千刀萬剮才痛快……”

古往今來一個國家重視的都是人口,因此就算這是那專做人口生意的牙子也被重法約束著,一個行差踏錯就是處以極刑。白玉對於人口買賣是這樣規定的,首先買賣雙方要都同意,不然便是“略”,同於現代的掠賣。另外小於十歲的就算自願也不能買賣,不然也是“略”。

除了直接的暴力脅迫外,設法將人騙去拘禁人身也屬於“略”。凡是略人作為奴婢的,處以絞刑;略人養為護院之類的,處以流三千裏;略人作為妻妾子孫者,處以徒刑三年。另外,白玉又規定了“和誘”,就是以欺騙之類的手段獲取對方同意進行的人口買賣,處刑進一步減輕,“和同相賣為奴婢”,處流二千裏;尚未售的,再減一等為徒刑三年。

“奴婢賤人,律同畜產”,因此如果是“略賣”他人奴婢的,作為強盜罪處罰;“和誘”他人奴婢出賣的,“以竊盜論”,最高處刑流放三千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