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來兩天,這還是江柔第一次出門。
倒不是她不想出門,而是她翻遍家裏所有櫃子抽屜,一分錢都沒找到。
根據“江柔”腦海中的記憶得知,家裏的錢全都在黎宵身上,他會定期留錢給她。
這次他進局子也是事發突然。
說起來,“江柔”和黎宵的關係有些微妙,不算一對正常的夫妻。
雖然上輩子警方將黎宵調查的很仔細,但因為黎宵前妻與他相處時間不長,加上年代久遠,很多東西不好查,所以隻知道他前妻給他生下一個女兒,然後在女兒三歲時,丟下孩子跟一個港地富商跑了,以前警方想聯係過本人,但沒找到,有人說去國外了,還有人說是得病死了。
而在江柔現在腦海中,一切事情就比較複雜了。
原身父母重男輕女,上麵兩個姐姐,下麵一對龍鳳胎弟弟妹妹,因為家裏太窮了養不起,父母還將最小的妹妹送人了。
而原身夾在中間,因為小時候身體差,送人都送不出去,所以屬於不太受重視的那種。
原身自己也知道這些,她讀書晚,九歲才開始上學,她沒辦法跟能幹的姐姐比,隻能通過讀書來討好母親。
讀書多了,眼界也就跟著寬了,不甘心一輩子困在村子裏,於是她拚了命考進縣裏高中。
隻不過她以前成績雖然不錯,但那是通過死記硬背來的,上了高中後,成績明顯跟不上了,加上她越長越好看,父母開始打起了歪主意,想將她嫁給鎮子上賣包子的麻子,人家出了一萬塊彩禮。
原身自然不幹,那麻子又老又醜,她就算嫁人,至少也要嫁進縣城。
在父母的步步緊逼下,她主意很大的看中了班裏一個家境很好的混混,甚至為了賴上人家,打聽到混混經常晚上去歌舞廳,為此她天天不上晚自習溜出學校去歌舞廳當服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