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宏良的家人,相關證人,以及住在公路附近的馬家村人,通通被請回了五嶺縣縣局。
在對他們進行詢問和訊問前,兩個局的人先坐在一起開了個小會。
常隊說道:“以目前的證據,距離釘死嫌犯差了不少,檀隊你說呢?”
檀易點了一下頭,“確實釘不死。”
一來,馬尚文的老丈人和其他證人,隻能證明馬尚文那天不在家,馬宏良、馬尚武等馬家人撒謊了。
二來,通過對馬家的搜查,並未找到葛琴失蹤當天在集上買的任何物品,更沒找到葛琴的褲子或者毛褲。
他們手頭沒有任何直接證據,證明馬尚文和葛琴的死有關。
常隊煩躁地點了根煙,“一旦他死撐著不認,咱就硬是沒辦法啊,但不審又不行。”
這樣的案子相當考驗審訊技巧,隻要有一點差池,案子就真成死案了。
他這樣說,就是對審訊毫無信心。
檀易道:“常隊想怎麽搞?”
常隊吧嗒吧嗒吸了兩口煙,“還是得有一套方案。圍魏救趙怎樣,馬宏良爺仨嘴硬,他們的媳婦不一定硬,嚇唬嚇唬她們,說不定能套出點兒什麽。隻要有人承認,這人證就算有了。”
檀易道:“好,我先負責馬尚文,試探試探深淺。”
“啊?”常隊有些意外,他沒想到檀易這麽托大,“也好,檀隊經驗豐富,就這麽辦吧。”
他幹脆地同意了。
謝箐笑了笑——案子是五嶺縣的,如果檀易審砸了,常隊就不用擔責任了。
有人挑大梁,其他人就可以放手幹了。
大家說說笑笑地往審訊室走。
檀易背著挎包,一邊走一邊和常隊聊著什麽。
謝箐和李驥跟在後麵。
李驥嘟囔道:“我覺得檀隊有些魯莽了。”
謝箐安慰他:“放心吧,他那樣的人不可能魯莽行事,應該是有所把握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