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在年代文裏報國

第102章 我在九零當股神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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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潘父潘母相繼去世, 潘月芳出國後也杳無音信,潘家的幾個舅舅和舅媽就不想再繼續養著原主了。

這麽多年,他們對原主雖然不怎麽盡心, 好歹是給了他吃喝, 把他養大。

如今他們年紀都不小了,孩子也各自成家, 再養著原主一個外甥,肯定是不可能的。

想到原主還有個親爹在首都, 就幹脆將他生父林安陽的信息告訴他,讓他去首都尋親。

等找到了親爹, 就留在首都好好生活, 別再回去打擾他們。

原主自小就看人眼色生活, 也知道自己在潘家不受歡迎。

早在對他多少有些感情的潘父潘母去世時,他就對自己會離開潘家有了預感。

他並不怪舅舅和舅媽們, 畢竟自己又不是他們親生的。

連他親媽親爸都不要他, 不願意養他,舅舅和舅媽能養他到十二歲,已經很不錯了。

雖說這十二年來, 他在潘家經常要被表哥表姐, 還有表弟表妹們們捉弄, 受過各種看得見看不見的委屈,可到底沒有流落街頭。

拿著幾個舅舅給他湊得一百多塊路費, 還有生父的地址,剛剛念初二的原主,就跟村裏另一個也要去首都尋親的知青孩子一起, 踏上了去首都的火車。

可就像那部電視劇《孽債》裏所唱的一樣, 爸爸一個家, 媽媽一個家,隻有他是多餘的。

親爹林安陽的家裏也根本沒有他的位置。

曆盡千辛萬苦,原主終於找到生父,卻發現生父早已經另組家庭。

而自己的到來,顯然破壞了這個家庭原本的平靜和美滿,成了不受歡迎者。

林安陽回首都後娶的妻子蔣曼寧,也是這時候才知道,他當初居然在鄉下結過婚,還有過一個孩子。

蔣曼寧一直以為自己婚後的日子過得極幸福。

丈夫溫柔體貼,又在高中當老師,每個月還能靠著寫文章賺些外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