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衿符覺得自己做了個冗長的夢。
夢裏是她年少尚在人間時的場景。
彼時她尚不知曉世間居然真的有妖魔怪鬼這種東西, 隻以為人就是最了不得的存在。
她家中經商,世代累積不斷,早就是一方富賈。
她自出生起便不愁吃穿, 家中對女娃娃要求也不高,無非是安穩待著, 好好學習規矩禮儀, 將來好嫁個好人家。
她一路吃喝玩樂躺平至十四歲,直到及笄的那一年,家裏開始為她議親, 她才發現自己這順暢的命途似乎是拿桃花運換的。
不知為何, 她的議親之路一直不順,不是這個定好的郎君因為噩夢纏身非要跟她退了親, 就是那個相中的書生高中之後忘恩負義,棄了商賈, 甚至, 她萬萬想不到,自己死也是死在這種事上。
她十八歲那年的乞巧節,家中又為她苦心孤詣安排了一位新的議親郎君,是她的第十三任相看對象。
她特地用心描眉換上新裝打算與人相見, 不想,在去的路上,因街道擁擠, 被人一腳踹進了河裏, 丟了卿卿性命。
她自認自己雖不是什麽大慈大悲之人, 但也從沒做過什麽惡事, 還一直熱愛花草樹木, 善待鳥雀動物, 死在這種倒黴事情上也就罷了,去世後照正常邏輯,好歹也會有個該有的轉世輪回,再次為人。
哪想,她實在是想太多了。
哦不,她這回,是想太少了。
她哪裏會想到,自己死後不僅入不了輪回,還要無緣無故被鬼差鎖上鐐銬,綁上烈火燒不盡的赤焰江,接受無窮無盡的懲罰。
她想張口問問綁她魂魄的黑白無常,她想張口問問命人將她帶去地獄的殿前閻王,她還想張口問問他身邊一臉肅穆鐵麵無私的執筆判官,但是,她根本沒有開口的機會。
煉獄不是人能待的地方,她在那裏待了多少年歲,她自己也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