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上的樂樂大概是兩歲左右的時候,能看出確實是他,男人懷裏抱著他,女人站在旁邊,一家三口臉上笑得燦爛。
雖然他們沒帶身份證明,不過單從照片還有樂樂的表現,也知道他們就是一家人。
警察給他們做了登記,男人叫李建華,在供銷社上班,女人叫王紅,沒有工作,樂樂的名字叫李南。
“小姑娘,謝謝你,”李建華從包裏掏出一遝錢,都是一些理得整整齊齊的零錢,“這錢你拿著,這段時間麻煩你了。”
陸蔓側身讓開並不接,“不用了,我不差這點錢。”
雖然她說的確實是實話,但也有點打擊人。
男人的手一頓,給也不是,不給也不是。
“建華,收起來吧!人家不差你這點錢。”王紅抱著孩子走過來,臉色很難看。
不知道她是舍不得這點錢,還是因為陸蔓說的話傷害了她的自尊心。
陸蔓撇了她一眼,懶得理她,這不是她想該操心的,她看著李建華,問出了她心裏的疑問。
“李先生,冒昧的問一句,南南是你們親生的嗎?”
這話一出,李建華和王紅麵色一變,眼神閃躲了一下。
“南南,南南的確不是我們親生的,但我一直都當他是親生的。”
李建華說完看向李南,想到他的舌頭,眼睛又紅了。
果然,陸蔓心裏歎息一聲,她看到王紅之前的表現就猜到了一點,沒有哪個媽媽不愛自己的孩子,而她從看見南南開始就無動於衷。
“你有電話嗎?”陸蔓問道。
李建華搖了搖頭,麵色黯然,“沒有。”
行吧,沒有就沒有,陸蔓借用了一下桌子上的紙和筆,把自己的電話號碼寫上,遞給李建華。
“這是我的電話號碼,以後有什麽困難可以給我打電話,我那裏還有一些樂,”
陸蔓叫習慣了,一時還有點改不過來,“南南的東西,等我回去收拾一下,明早給你們送去,你們住在哪裏?給我留個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