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早就知道檀星小時候的事。
五歲的時候,作為譚家遠房的親戚,親生父母喪生後,被譚父譚母領養。
那個時候,譚明月已經走丟了。
譚父譚母執著地認為,必須要家族聯姻獲得更多利益。所以檀星隻是被作為一個工具養大而已。給吃給穿,動則打罵。她最好蠢一點,不要生出小心思。要知道自己的定位,感激家裏養大她。
譚父譚母一想到親生女兒不見了,就充滿心疼。然後越發苛待在自己家裏長大的女孩檀星,覺得她憑什麽有吃有穿,憑什麽有遮雨的屋簷。
他們對譚明月是好父母。可對無辜的檀星不是。
檀星自己的父母,是在得知譚明月走丟,聽到譚家號令,急急忙忙去找的路上出的車禍。
是譚家需要一個工具,不是檀星需要一對養父養母。
聞洛從前暗自竊喜過,他足夠有實力,輕易讓譚家隻能把婚約交到他手裏。
他喉嚨發澀,說不出什麽。
夢裏,包括現實裏剛開始,檀星都抗拒這份婚約,她五歲起,就沒有人給過她選擇的機會。
如果沒有人要求她一定要聯姻呢。
聞洛手上不自覺帶了點力氣。
檀星一疼,抽出手。
聞洛怔住,“抱歉。”
檀星見他眼睛紅了,問:“你又在想什麽?”
她不記得懵懂時說過以後要嫁給誰,就算記得,恐怕也隻會認為兒童時說的話不能當真。
“我小時候怎麽樣,應該不是很開心吧。現在什麽都不記得了。”她努力回想了一下,還是覺得年少時的記憶很模糊,估計是因為,譚明月為主角的小說,是從她青春期時期開始寫的。
檀星摸了摸聞洛眼睛,“我過得怎麽樣,你不知道?”
聞洛抿了抿唇,“抱歉。”
他又來摸檀星手上的戒圈。
檀星一頓,忽然明白了什麽,“所以你現在,是覺得應該離個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