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婚禮結束的時候,我們幾個這幾年熟起來的朋友,一起去聚下一場。
ktv舞台上,林菲菲和梁女士深情對唱《最炫民族風》,沒錯,老孟和梁女士也來了,在這種熱鬧上,梁女士是不願意錯過的,老孟純屬綠葉,過來襯托紅花。
而我,在路上的時候興奮,一到包間裏,老土的閃耀燈球一轉,酒氣就有點上來了,暈暈乎乎地靠在角落的沙發裏。
唱歌這種事情,我還算擅長,畢竟我的練習生和愛豆也不是白當的,
但何釋,他是完全不擅長的。
之前聊天的時候,我仔細回想,前世的何釋好像也沒怎麽接觸過樂舞,我也沒有聽見“歌”的印象。
當時我就問他,我說你會唱歌嗎?
他說會。
我還挺驚喜的,畢竟他的聲音條件特別好,我很喜歡他的聲音,如果他能給我唱首情歌的話,我不介意在晚上犧牲一下我自己。反正都是我享福。
結果他聲情並茂地給我朗誦了一首古詩,聲音洪亮帶動作,抑揚頓挫帶手勢。
我拍拍手,說知道了,以後別人問你會不會唱歌,你千萬別說會,也千萬別給人家唱。
他囧著個八字眉問原因,說是不是他唱得不好。
我說不是,太好聽了,我怕別人一聽就愛上你,我會有危機感。
他可高興了,說我要是喜歡,天天給我唱。
好在他就是那麽一說,後來我也沒再提過。
眼下又有機會了,他又湊過來,說他也想唱一首,送給我的,他準備很久了。
我身子一僵,酒都醒了一半,心說他不會給我整了篇文言文,要當場念出來吧。
那不行,他會造成隻有他不尷尬,但其他人腳趾創造宇宙的社死名場麵。
從此地球不再產生於宇宙大爆炸,我會出兩本書,叫《KTV創世論》,《先有人類的腳趾還是先有宇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