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臣

第50章 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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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場的策問才是重點, 第二場第一天考的這道策問不算難,謝良臣很快就答完了,至於第二天的判語題, 也不難,隻是要求考生對律條需記得十分清楚準確。

這五條判語分別是:官司出入人罪、失時不修堤防、縱放軍人歇役、出納官物有違、舉用有過官吏。【1】

其中五條需下判語的罪名大概意思是:

官吏在斷案的時候若是判輕或者判重了該受何等處罰;該修築河堤防洪防汛結果沒修該判何罪;私自將軍隊士兵放出轄區買賣或幫上官打工牟利,指使者該論何罪;倉庫收新出陳,過程中有違規的操作該論何罪;私自起用了因罪被罷免的官吏,按律該當何罪。

這五條罪名在律書裏都是能查到具體條例的,隻是在寫判語的時候, 必須先對案子發生的條件做充足的假設,如此才能未有遺漏。

比如第一條“官司出入罪”。

這裏隻問了誤把輕罪判成重罪的“入罪”,和誤把重罪判成輕罪的“出罪”後, 官吏要承擔什麽責任,但是在實際律書條文裏還分了“故入罪”和“故出罪”。

也就是說, 輕判和重判還有分支為“故意”和“非故意”,若隻是單純的失察,官員受到的懲處較輕,而若是故意為之, 則會加重處罰, 考生便要在列舉這兩種情況後再把斷語寫下。

雖是需要分析案情的具體情況, 不過答案卻是標準的,因此謝良臣除了仔細回憶書中原文外, 倒沒有在第二天的考試裏花太多心思。

而且他發現不止他答得很順利,隔壁昨天找他換東西的少年似乎答得也很輕鬆。

因為對方差不多是同時與他開始生火做飯, 而另一邊的考生就不一樣了, 差不多是傍晚時分謝良臣才聽到有細微腳步聲傳來, 想來那舉子該是之前一直都在坐著答題, 恐怕連午飯都沒吃。

再想到對方如此年輕就來參加會試,謝良臣也有了點危機感,猜測這少年恐怕也是自己的勁敵之一,因此格外提醒自己不要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