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海?奪魁?
林沫盯著報紙上的黑字, 深深眉頭。
選美?怪物也想當愛豆嗎?好奇怪。
林沫歎了口氣,把報紙疊成豆腐塊,和木棍一起捏在手裏。跟簡單粗暴的“存活”相比, 這次的任務明顯處於她的技術盲區,她已經開始感到頭疼了。
大路盡頭隱約看得見一些高樓和燈光, 任務地點應該就在那裏。
林沫不再遲疑,加快了腳步。
她的想法很簡單,先去“洞仙公館”跟溫倩文匯合,要是實在找不到願意合作的美女隊友,就拾掇拾掇溫倩文, 讓她上;再不行, 就跟評委“心平氣和”地聊一聊;要是還不行, 那就隻能把路子往“野”走了。
至少後麵兩條,是她擅長的內容。林沫如此安慰自己。
……
半個小時後。
林沫站在華燈初上的鬧市中央, 臉上帶了點恍惚。
兩側, 帶著明顯西式風格的樓房鱗次櫛比。交通燈, 招牌燈, 從精致的玻璃窗裏透出來的吊頂燈,五光十色,照得大街如同白晝。
衣冠楚楚的男人女人們在寬闊的街上流動,西裝配禮帽,旗袍套洋裝,擦肩而過時,還能聞到他們身上淡淡的香水味。
電車叮叮地從路中央穿過,自行車和小轎車緊隨其後。黃包車也不甘示弱, 車夫撒開腿子, 跑得又快又穩, 一轉眼就消失在拐角處。
如此真實,但又如此違和。和她出來的地方相比,這裏簡直像是另一個世界。
短暫的停頓後,林沫回過神來。
“你好。”她禮貌地攔住一名路人,“請問洞仙公館怎麽走?”
對方迅速溜了她一眼,皺眉,指了個方向。
衣著襤褸的女孩站在鬧市街頭,格格不入,像一粒石子被丟進了水潭中,激起層層漣漪。然而女孩本人卻毫無自覺,坦坦****地走入人流之中。
過馬路時,一群穿著黑色和藍色校服的年輕人呼啦啦地迎麵而來,隻言片語傳入林沫耳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