拽著小怨魂的屍體看上去剛死不久,滿臉血汙,連睫毛都被血糊住,整個上半身紅紅的一片。
她起先以為詐屍了,將街上撿來的符咒猛往他臉上胡亂拍了數十張,可拉住她腳踝的手還是沒有鬆開。
她呆了一下,才反應過來,這人可能是沒死透。
在這種戰爭與饑荒並行的時候,死是最常見事情。
當活比死更難的時候,人們對死亡的敬畏也就消失了。
連自保尚且吃力,誰會有空管別人死活呢?這時候誰都應該一腳踢開這隻死人手,躲得遠遠的。
大約也是想到了這一點,那隻血手慢慢是鬆開了,隻在小怨魂髒兮兮的褲腿上留下了一隻紅掌印。
小怨魂皺著眉頭,她看到過很多死人,但卻沒有看著別人在自己眼前死過。
如果這樣放著不管,大約她會覺得是自己害死他的。
出於這種想法,她最終還是一步一拽地將他拖了幾裏地,拖進了自己的茅草屋裏。
她擦了擦汗,喘著粗氣,“如果你還是死了,我最多再把你拖到亂葬崗,你有怨氣可別纏著我。”
有些東西,就是從這一天開始變的。
在她的生活裏,除了吃飯,睡覺,撿垃圾之外終於存在了些別的。
小怨魂將這個少年渾身的血汙擦幹淨,意外地發現他眉眼俊挺,居然十分好看。
雖然說長得好看也不能當飯吃,但他還會捕魚,這就很值得炫耀了。
捕魚能夠吃飽飯,小怨魂自然也不怎麽要去戰場上摸死人了。
她經常朝著少年傻樂,心裏想著,這大約就是好人有好報。
鄰居總愛調笑一兩句,“囡囡給自己撿了一個小夫君啊。”
少年總是笑笑,回道:“娘娘少說幾句,莫要壞了囡囡的名聲。”
然後鄰居們便更大聲的笑道:“囡囡摸過的屍體比見到的男人都多,飯都吃不飽咯,還有誰講究名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