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誤身體不舒服的時候,顧斯言從來不去上班,在旁邊守著他已經成了習慣。
兩個人一個在**玩手機,一個在床邊用電腦處理文件,雖然誰都不說話,但是氣氛很融洽,並不會覺得尷尬。
隻是今天顧斯言覺得有些不一樣。
他已經不隻一次發現小孩偷看他了。
每次都是他不抬頭就一直看,他一抬頭立刻收回目光假裝玩手機玩得很認真。
這樣重複幾次之後,顧斯言實在忍不住問出了聲,“覺得無聊了?”
偷看被抓包,林誤有些尷尬的搖搖頭,“沒有。”
“要喝水嗎?”
顧斯言放下電腦,“還是餓了?“
“都不是,我就是想看看你。”
雖然沒有追人的經驗,但是林誤結合了自己看過的所有小說總結出來一個道理。
一定要直接,不能不好意思,不然會有很多不必要的誤會。
“顧斯言,你好帥啊,我看到你就特別高興,特別喜歡看你。”
顧斯言不是第一次被人誇長相,不過還是第一次覺得長了一張好看的臉很不錯。
至少能讓小孩喜歡看。
“既然這麽喜歡,不離婚好不好?”
顧斯言試圖憑借這件事打消他總想離婚的念頭,“不離婚才可以每天都看到我。”
“我本來就沒想離婚啊。”
林誤認真的給他解釋,“我總把離婚掛在嘴邊,是因為我沒有別的事可以威脅你,我又舍不得打你,而且我也打不過你,我就是想拿離婚嚇嚇你,我感覺你好像挺怕這個的。”
一邊說除了離婚沒有別的可以用來威脅自己,一邊又把這些想法全都說出來,顧斯言都被他的坦白給逗笑了,“那你現在把心裏的想法全都告訴我,下次你再威脅我,我不上當怎麽辦?”
“其實跟我說不說出來都沒關係吧。”
林誤一本正經的開始分析,“我覺得你害怕離婚,並不是真的害怕,你不想離婚,我再怎麽鬧也沒有辦法啊,你有錢有勢的,我根本就鬥不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