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京城都在我這吃瓜

第15章 第十五片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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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語一出,卻是不懂的姑娘先舉手申請打斷。

“等等,北定公這是在做什麽?我不懂,為什麽領進府裏就能抵罪?”

開口的姑娘想了想,力求簡潔明了地解釋了下:“北定公的方法就是,解釋這些和他兒子通奸的人其實不是尋常的良家女,而是他兒子的外室,現在為防誤會,就接入府中做姨娘。既然是夫妻……妾的關係,那自然就不算通奸了。”

“至於這一陣風兒過去後,是寫休書趕出府去,還是送到莊子養老,甚至是直接發賣,那就變成他們的家事了。”

姑娘這一解釋,其他人聽著都傻了。

“還能這樣?”

“這個思路還真的難想……”

“說真的,這種能參考的不多,未婚的首先不好先領姨娘進門,領了以後婚約更難講。然後能一口氣領八九個人回來的,也隻有北定公這種‘東南西北’四柱公才能做到,其他的都不夠格。”

按燕朝律法,王爺可納妾10人,二品官員可納妾8人,三品官員可納妾6人,四品官員可納妾4人,五品官員可納3人。再往下的官可納1個。

四柱公的兒子其實無品無級的,但四柱公地位超然,開國功勳之首,又得皇上敬重,許多時候京衙都隻能縮著,把情況報上去,然後得皇上的一個“可”字。

所以這個騷操作難度比較大,但確實可以達成。

“既然成了妾之後可能會被直接轉賣,那為什麽她們還願意入府呢?……我是說,有沒有可能會有人是強搶進去的?”有姑娘提出新的疑問。

“其實被強搶的基本沒有,都是自願的,”馮如馨搖了搖頭解釋道,“相比於那些公子哥,她們就是平民百姓,沒有方法可以贖罪,連花贖金的資格都沒有。與其被羈押到地老天荒,甚至是被斬首,她們倒寧願去做人一日的妾室。”

姑娘聽著就搖搖頭,有的嘟囔了一句:“何必去做娼妓。”不過聲音很輕,沒有流傳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