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 熟人好辦事。既然都是老朋友了,那他們就不客氣了。
因為要「認親」,所以洛汶先變回了當初綁架時候115的樣子後才跟著溫彥下車的。郊區鄉鎮KTV沒那麽正規, 因此也沒人過來攔著不讓他這個未成年人進去。最多也就有人嘀咕兩句溫彥這個當爹的不做人, 居然帶孩子來這種地方。
兩人到的時候裏麵玩得正酣, 七個壯漢,除了兩個深情對唱情歌的,剩下幾個喝得麵紅耳赤正你來我往劃拳打牌……
洛汶樂了,徑自走了進去, 直接一腳踩在一箱啤酒上,拿起一個酒瓶子,「Duang」得一下砸在牌局中央。正在這時,陶正把燈打開了,「啪」得一下, 卡點似的, 燈光直接把洛汶籠在了中間。
“哥兒們,還記得我嗎?”洛汶笑著問道。
其他人,“……”傻傻沒回過神來。
那個唱歌的還在唱著, “對不起, 我忘了, 我把你給的過去丟掉了……”
“……”洛汶朝坐在點歌台前的人看去,他笑著說道,“麻煩把音樂關了,謝謝!”
“哦哦,好, 好!”那人小弟連忙應是, 聽話極了。
可能這理所當然的語氣讓大哥回憶起了不好的過去, 他一下子就想起來了,“你是那個溫二少的私生子!!”大哥指著洛汶叫道。
洛汶,“……”他是溫彥兒子這個梗到底什麽時候能過去。
“麻煩讓個位子給我!”洛汶對坐在大哥邊上的光頭說道,這人上次被他揍過!
“哦,好!”光頭聽話讓位。
大哥恨鐵不成鋼地瞪他!
洛汶招呼陶正和溫彥一起坐下,不過溫彥潔癖症犯了,堅持站在空曠處,態度堅定絕不碰這包間裏的任何東西。
洛汶嘖了聲,“矯情!”
不過洛汶也習慣了,反正這人的潔癖是選擇性發作,耽誤不了事情。
想當年他們久別重逢的時候,在那荒蕪的泰瑟爾遺跡中,他和柏可是學識淵博受人尊敬的考古學者,而他是假扮成奴隸混進冒險團的光耀之庭叛徒。洛汶至今還記得,這貨和其他奴隸一起被扔進泥坑挖洞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