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初九,是江大姐給兩人看的好日子,這眼看馬上到日子,江大姐每天忙的腳不離地。甄珠這小段日子都沒有上工去出門,上次扭傷的腳好了徹底,她便有些閑不住,鬧著要和江衍一起出門了。
江衍這段日子給她用竹篾和蘆葦草編了不少稀奇古怪卻又實用的小玩意,比如她現在頭上帶的這頂草帽,蘆葦草柔軟又舒服,還遮陽,比原先那個醜醜的鬥笠舒服的多,甄珠一眼就喜歡上了,帶了一路,到了果子園還不肯摘下來。
“沒太陽。”江衍笑話她。
“你懂什麽,這是女生的天性。”
沒太陽也可以帶帽子和墨鏡,實用不重要,美才重要。
甄珠顧著美美美,江衍則快速的開始幹起活來,隆起的肌肉上翻滾著汗水,翻土除草的動作迅速又利索,甄珠拖著下巴看,是真的很有男人味啊……
江衍察覺到她的視線微微轉頭,甄珠心虛的快速別過頭去,江衍眼底閃過一絲笑,繼續幹活了。
甄珠悄悄捂住發熱的臉頰,哎,感情線果然誤人啊。
今天出工早,下工也早,江衍帶著甄珠進城,甄珠好久沒出門,心裏也開心的不得了。當她看到江衍推出一輛嶄新的自行車時,還是忍不住吃驚了一下。
“新的?”
江衍笑著嗯了一聲:“以後不用借了,上來試試?”
甄珠看了看這自行車,又想起那個手電筒,明白了。
這個年代農村嫁娶的“三金”無非就是自行車、縫紉機、手電筒等,有了這幾樣,就能彰顯出這家生活的水平還算不錯,再到八十年代,還有電視機那就算頂好頂好的了。但江衍選了這兩樣實用的,無非也就是更方便未來進城“投機倒把”,甄珠笑了笑,輕快的跳到了自行車的後座上,笑道:“怎麽不把手電筒拿著照路?”
江衍也跟著笑:“今天回來的早,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