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著喝完粥,趙慍試圖把托盤和齊燼一起請出大門:“感謝你的粥,現在請回吧。”
“都說吃人嘴短,你怎麽吃完了就翻臉不認人?”齊燼挑眉看他。
漆黑的瞳孔笑意盈盈,完全看不出先前冰冷且拒人千裏的模樣。
看著這樣的齊燼,趙慍有點迷茫。
如果齊燼還冷言冷語,趙慍倒是能跟著嗆幾句,再把人硬踹出去。但齊燼他偏偏改了套路,又是賠笑又是示好,再時不時裝兩句可憐。
踹這樣的齊燼,趙慍會心虛:就好像他在欺負小孩兒——雖然這個小孩兒早就滿了18歲,並且不論是心智還是手腕,都不見得比踹他的人差。
手動不了,就隻能動嘴,趙慍耐著性子問:“我粥也喝了,謝也道了,你還想怎麽樣?”
“我想留下陪你。”齊燼字正腔圓,仿佛在說著什麽每天都發生的事情。
可天知道,認識四年多了,趙慍從來就沒感受過這種待遇。
“不是,你陪我幹什麽?我又不是病的快死了。”趙慍無語,“再說以咱倆現在的關係,就算我真病的快死了,輪不到你陪吧?”
“我們什麽關係?”齊燼問。
關於這個問題,趙慍在喝粥的同時還真思考過。
現在齊氏、趙氏共同開發海灘,倆人首先占了個合作者名頭。
其次呢,雖說不知道哪根筋扯著了,也不知道隔壁業主到底是誰,但齊燼的的確確是搬進去住了。換句話說,在合作者之外倆人還是鄰居。
再其次呢,即使再不願意承認,趙慍也不得不承認:自己曾經當了四年舔狗,並且時至今日,依舊對當初舔的人有不一樣的感覺。這層關係姑且算作前任暗戀對象。
最後,當然也是最終重要的,這個前任暗戀對象,昨天對著自己表白了。回憶當時的情形,趙慍喉結滾了滾。
也不知道誰說過的至理名言:嘴上喊著不要不要,身體卻很誠實。趙慍感覺這話就是在說現在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