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秋也:
不知道你會不會找到這封信。
也許我應該叫你, 媽媽?
從小在被母親虐待的時候,我曾無數次地在想,她真的是我的親生母親麽, 她怎麽會如此對待我呢?直到我18歲時, 我才知道,原來我是被領養的。說實話,我其實很開心, 如果我是被領養的, 那麽我不過是殺了一個無緣無故虐待我的女人。可我也很傷心, 我的親生母親為什麽不要我了呢?難道她生下我時,就知道我會變成這樣一個殺人犯麽?
我憎恨女人。
你隻留了一個項鏈給我,養父在我18歲的時候把我趕出家門, 他也把那個項鏈還給了我, 說讓我活不下去了,就把項鏈賣了, 他已對我仁至義盡。
但是我怎麽可能賣呢?那是你唯一留給我的東西。
直到後來,你找來了。
你比我印象中, 成熟了很多。我當時就想要殺了你, 可是我突然發現自己下不了手,我愛你,第一眼見到你就愛你。我渴望你的關切,看到你的微笑。我這一生, 還從未這樣愛過一個人。
你第二次來時, 我看到了你脖子上的項鏈,和那條被我看過千百遍的項鏈,一模一樣。
你告訴我你可以回到過去,於是我突然萌生了一個不切實際的念頭, 有沒有可能,你,其實是我的母親呢?這個瘋狂的念頭瞬間一占據了我思緒,就讓我越來越懷疑,我趁你嘔吐的時候偷拿了你的頭發,去做了檢測。
真的很神奇,你竟然真的是我的母親。你能相信嗎?我坐在醫院門口高興得哭了,瘋子一樣哭著,我知道自己那時有多麽奇怪,但是我沒辦法在乎別人的眼光,他們不會理解,我在多麽匪夷所思的情況下,找到了自己的母親。
我聽到了你說你有多麽在乎你的孩子,或許你撫摸著它的時候,我感覺你的手好像落在了我的肩頭。我知道你肚子裏的孩子就是我,我這一輩子也沒有那麽開心過,原來我不是不被期待的生命。原來我的母親,其實是愛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