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主法醫畢業

第41章 一起喝桂花酒 隻一杯酒,少年就愁了眉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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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子裏, 有對巨大財富的貪婪,有對上位的野心,有對別人犧牲的無感甚至蔑視, 有人衝動,動機明顯,有人為別的人別的事而來, 有人心裏藏著事,但也不是完全沒有切入口——

比如屍骸。

蘇懋將自己的驗屍記錄呈給太子, 在對方看的同時,繼續慢慢剖析自己想法:“從拋屍目的來看,第一次埋屍,是為了掩蓋痕跡, 這個人很可能在兩個死者嘴裏問出了點什麽東西, 不欲別人也知道,那保護秘密最好的方式是什麽?是死人。”

宮中偶爾失蹤一個宮女太監,算不得什麽大事,甚至可能都不會有人下心思找,直接將名字勾了便是,埋於偏僻之地, 不叫外人察覺, 此事便能悄無聲息的過去。

太子:“此後, 凶手本沒必要再管。”

蘇懋笑出小虎牙:“是啊,可誰叫凶手丟了東西呢?這東西越重要,凶手就越會抓心撓肝,越得時刻盯著宮中動向, 甚至主動關注關注詢問信息, 一有機會, 就立刻準備去挖。”

而所有挖填興造之事,都歸內官監管,所以是誰,對宮裏內官監特別關注,甚至會主動請纓幫忙呢?

這可就不難查了。

蘇懋迅速寫在一邊宣紙上,準備稍後給歸問山。

“凶手挖回失物,自然是高興的,”寫完,他繼續往下想,“可自己行蹤也難以抹去,屍骨一旦暴露,自己也有暴露危險,遂這個時候,屍骨不可以被看到,彼時凶手能挖那裏,定是那裏在正在大興土木,人來人往,人多眼雜,不能再將骨頭埋在原處,隻能轉移,遂原坑附近,隻留下了些碎骨和布片——非凶手不能全部轉移,實在是時間有限,且事過境遷,骨頭散掉,難免忽略一些。”

太子頜首,緩聲道:“對凶手來說,怎樣轉移收益更大? ”

蘇懋眼睛更亮:“雖已過去很多年,一個太監一個宮女,兩個死者同時失蹤,再有兩具屍骨一起被發現,被聯想到的可能性就算有一成,也是有風險的,那如果分開呢?如果將兩具屍體分開拋埋,是不是連這一成的一成也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