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不知不覺便過去了。
十一月十九。
宜嫁娶。
陶彎彎他們一家受李文雪跟鄧一航的邀請,過去參加了他們的喜宴。
喜宴是在知青點辦的。
因為這樣比較方便。
再加上,那地方寬敞一些,比較好擺桌子。
而過來的那些人,也確實如李文雪當初所說的那樣。
除了在知青點的那些知青,當然也包括那些結了婚的,還有何叔他們一家,就隻有他們這幾個關係比較近的朋友了。
這樣林林總總的湊下來,也差不多能坐夠六桌。
至於村上的其他人,本來就跟他們沒什麽關係的,這是請誰又不請誰呢?
這得罪人的事情,可不是那麽好做的。
別最後搞得自己裏外不是人。
況且,這請了就都是人情。
以後都是要還的。
所以,就他們相熟的一些人湊著吃個飯就行,也沒那麽多的顧慮。
哦,是了!
還有一個張大娘了。
李文雪他們兩個,現在到底是還住在人家家裏,這不請她,就有些說不過去了。
這於情於理都是應該請的。
不然,麵子上過不去啊。
雖然這喜宴不是在張大娘家裏辦的,但他們住的那個房間,門窗上也都貼上了一幅喜字。
也算是當做婚房了。
而由於他們雙方的雙親都不在場,兩位新人也就是在大家的注目之下,簡單的完成了婚禮儀式。
然後,又請大隊長何宗佑宣讀了一下結婚證上麵的婚詞。
這樣,也就完事了。
隨著何宗佑那句:“……在此宣布,恭喜你們兩位結為夫婦!”
一時間裏,隻能聽見大家絡繹不絕的恭喜聲。
“恭喜恭喜!”
“恭喜兩位,新婚快樂!”
“恭喜兩位百年好合,永結同心。”
“對對對,還有早生貴子啊!”
“哈哈……!沒錯沒錯,最好是三年抱倆,多子多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