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阮雲華也出去了之後,帳篷裏總算是隻剩下明棠一個人了。
他長舒一口氣,側目看了手腕一眼。
其實談不上是多重的傷,養好了以後也沒什麽影響,又不用去搬磚幹活。
至於腿上就更不用說了,皮外傷,三五天就能痊愈。
但是……
“哎呀。”
明棠突然想起一件事,眉眼帶笑。
“我這手受傷了,那吃飯可就不太方便了,得讓人喂我……”
剛想到這裏,外麵就走進來個端著托盤的身影。
來人是進寶,托盤上擺著一碗雞蛋清湯素麵。
“醫師說您現在不能喝雞湯,雞湯是發物,得忌口,世子吃點東西再睡吧。”
明棠看著人走到床邊,自己用完好的腿蹬著床往上滑,靠在床頭半躺著。
一邊拽枕頭,一邊隨口問:“那雞湯呢?你跟招財獨吞啊。”
“……”
“您傷的重,他吃不下飯,一個人站在外麵守夜呢。”
“又不是他的錯。”
“我們是您的侍衛,主子受傷,就是我們失職。”
“早說過了,你們不是仆人,我也不是主子。”
“……吃麵吧,屬下喂您。”
招財進寶四五歲的時候,就被送到原主身邊,充作玩伴,也是侍衛。
原主念書識字,他倆就在屋外廊下紮馬步,跟著師傅學武功。
原主打架闖禍,老王爺舍不得打兒子,他倆就得替代著受罰。
這份情誼自然是深重的,不僅僅是主子和仆從的關係。
一碗麵吃了一半。
明棠突然想起什麽,問:“招財進寶是我一年前隨口給你們起的名字,你們本名叫什麽來著?”
進寶挑散雞蛋麵的指尖一頓,他疑惑又帶著些驚訝:“您竟然記不得我們的名字?”
明棠聳聳肩,語調輕鬆:“這很正常吧,我腦子不好是常有的事兒。”
“……”這倒是實話,進寶端著碗捏著筷子,伸長胳膊給人喂著吃,猶豫了一會兒,才念出原來的名字:“藍藍,赤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