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月正這麽想著,就見一個穿著病號服的身影鬼鬼祟祟往樓梯口的方向挪去,明顯是想跑。
這個人不是別人,正是和司機是一夥的那個女孩子。
在車廂中,她做過自我介紹,叫貝基·安妮。
安妮看到抱臂堵在樓梯口的追月時,僵住了身形,恨恨道:“月,你為什麽把我踹下車?如果不是我運氣好,現在說不定已經被後麵疾馳的車壓死了。”
“哦,如果不把你踹下去,怎麽把警察引來?我們怎麽得救?”
“不管,月,你把我踹下車等於謀殺,我要告你!”
“那你為什麽不在病房裏等著警察錄口供?往外跑做什麽?”
安妮梗著脖子,“哼,我想要出去透透氣不行嗎?”
“行,怎麽不行,正好,我也想出氣透氣,走吧,我陪著你!”
安妮瞪她,“不需要你假好心。”說著,她擠開追月就要往樓下走。
追月緊跟在後麵,“別走啊,我還等著你告我呢!”
“你煩不煩?我不告你了行不行,別跟著我了。”
“哦,你不告我,我要告你呢!”
安妮下樓的腳步停住,側頭警惕地看向追月,“你告我什麽?我不記得有做過什麽讓你告的事。”
“你很快就知道了。”
確實很快,警察發現安妮跑了之後,就下來找人,發現安妮被追月反剪了雙手按在地上,安妮掙紮著叫道:“混蛋月,你放開我,快放開我!”
看到警察,追月放開了她,警察立馬把她押走了,顯然警察已經調查出安妮的身份。
之後,追月一行女孩子都錄了口供,當警方問追月的電鋸在哪裏時,追月道:“車子馬上就要爆炸了,我著急跑,就把電鋸扔了,大概和車子一起爆炸化成了灰燼吧!”
當時情況緊急,女孩子們都隻顧著逃跑了,沒有人操心追月的電鋸哪裏去了,問了幾遍實在沒問出什麽來,這事隻好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