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警板著臉,一臉嚴肅地問:“到底怎麽回事?”
老婦立刻上前解釋:“警察同誌,這位女同誌想搶我孫子。”
巡警問:“你說這是你家孩子?”
老婦肯定道:“是我的孫子。”
圍觀群眾也在邊上添油加醋地幫她助威。
巡警又問:“你一個人帶著孫子?你是哪人啊?準備去哪裏?”
老婦忙說:“我是河省泯洛縣張家村人,我是帶著兒媳婦和孫子一起來津港找我兒子的。”
巡警點了點頭,似乎在分析老婦話語的真實性。
眼見周圍人都不相信自己,少婦急了,她趕緊掙脫林逸秋的攙扶,滿眼含淚地上前解釋:“不不不,不是的。警察同誌,這是我兒子,我是吉省人,這次是專程帶著兒子一起來津港找我丈夫的。”
一旁記錄的巡警有些不耐煩:“你們一個說來找兒子,一個說來找丈夫,有人證嗎?你們的介紹信呢?”
林逸秋正想出來作證,一名婦女突然從人群中鑽了出來。她身材矮小,臉上長著一副吊梢眼,目光渾濁,皮膚蠟黃,顴骨突出,雖然年紀確實不大,但卻透露出濃濃的倦怠感。
林逸秋正好奇這是誰,那婦女卻開口了:“警察同誌,我是人證,我是娃兒他娘。”
她正說著,孩子仿佛感知到了什麽,突然啼哭不止,婦女趕緊接過手去哄,可孩子卻哭得更厲害了。
一般來說孩子回到母親懷裏,聞到熟悉的氣味就會立刻安靜下來。
顯然這一位並不是孩子的母親,那所謂的奶奶肯定也是假的。
林逸秋愈加肯定這是一對人販子!
他身邊的少婦急得直跺腳:“什麽婆婆媳婦,我不認識你。這真的是我的娃兒啊,真的是我的兒子!警察同誌,請你相信我——”
此時周圍的圍觀群眾已經很多了,為了防止人群擁堵,巡警直接合上了本子:“既然你們公說公理,婆說婆有力。這樣吧,你們跟我們走一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