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銃準頭極差,雖填滿藥能射八十步遠,但它不像弓箭,指哪打哪。這一枚彈球裏鐵殼裹著碎鐵屑,分量不勻,是以飛不成直線,距離遠了,能不能傷敵全憑運氣。”
“北地的軍營裏沒有專門的火銃兵,幾十年前,騎兵還會人人配一把,用火銃擾亂敵騎陣型。可馬上瞄準更不容易,敵騎瞬息即至眼前,而火銃填藥、填彈,打一發需數二十數……二十、秒?”
晏少昰頓了頓。
他在唐荼荼驚喜的眼神裏,知道自己沒講錯,接著道:“填彈太慢,不堪大用。後來工部造出了連發弩,大炮也一年比一年威風,火銃就被扔出了陸戰。”
“直至六年前,交趾郡王(越南王)叛亂,又霸了瓊州島。咱們的海將久攻不下,那潮濕地方,大炮常常啞火,弓箭也因風向受阻,隻得起用火銃——這東西瞄人不行,唯有一條好,隻要咱們的船夠高,以上攻下,專攻敵船與水兵防禦薄弱之處,百發可中八十,不受風與水汽所阻——各地軍械作坊就又揀了起來,重製了五花八門的火銃,鑽研海戰。”
……
簡而言之,準頭不好、陣仗大,是個方便攜帶、但操作流程繁瑣的中程武器,遇敵需要有足夠的準備時間才行。
二殿下講學,像國子監夫子給三歲小兒講課,把這東西的發展簡史、優缺點,乃至銃管上每一個部件的用處,全掰開了揉碎了講。
他剛訓完人,板著張臉,聲色卻清亮,戴著張麵具也是相貌堂堂的。
周圍有不會使火銃的姑娘好奇地圍過來,漂漂亮亮站定,才糯糯地喊了聲:“公子也教教我……”
晏少昰厲眼一瞪:“火銃對人,營棍三十。收回去!”
唐荼荼:“……”
姑娘顫巍巍地跑了。
唐荼荼鬼使神差地暗爽了一下,憋住笑:“像我這樣把槍頭朝地才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