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領主的我隻想好好種田

第四十八章 韓非變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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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軍功爵位的獎勵不包括分配土地,否則到後麵可能會因為立功的人太多,導致土地分配不均,或者土地不夠分配,那個時候,軍功爵製度將形同虛設。

軍功爵製度最大的作用是激發士卒的鬥誌,讓士卒看到了上升的希望。

軍功爵位的提升途徑不一定非得斬殺敵首。

斬殺敵兵,這是士卒晉升的方式。

花木蘭、廖化等武將可以通過攻城略地,或者取得戰功,獲得爵位,而且晉升更快。

換而言之,一般士卒最多升個幾級就很難了,武將才有可能晉升到侯爵,甚至是封王。

張華對軍功爵製度進行了兩個重要的改動。

其一,允許爵位世襲,但世襲的爵位會遭到削減,酌情下調幾級,類似於漢武帝的推恩令。

如果三代人都沒有再立下軍功,那麽差不多就變成平民了。

其二,軍功爵製度更像是一種榮譽和優待,文官、武官的官職,才與實權掛鉤。

推行軍功爵製度的同時,禁止私鬥、內訌,臨陣脫逃者,殺無赦。

除了軍功爵製度,戶籍管理上,編訂戶口,五家為伍,十家為什,實行連坐,暫時限製流通,要麽官府有計劃進行遷徙。

農業上,土地國有,按戶推行承包責任製,嚴禁土地買賣,嚴禁糧食流通,但官府可以買賣和分配糧食,對糧價進行調控,防止商人屯糧,抄高糧價。

糧食是亂世最重要的物資。

夏村的糧倉積攢了幾乎全部餘糧。

村民可以向官府租借耕牛、農具,但需要上交六成的收獲。

不隻是土地、糧食由官府控製,鹽、鐵、金、銀、銅、兵器、盔甲、戰馬、皮革等戰略物資收歸國有。

為了限製在夏村崛起的世家豪強,禁止豢養食客、私自造甲,甚至限製傭人數量。

另外,張華還刻意統一各個朝代的度量衡。比如漢代和明代的計量單位會有出入,漢代一畝地與明代一畝地的實際麵積並不相同,需要重新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