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1月1號下午,紐約,NBA總部,聯盟官方新聞發布會。
這個新聞發布會比媒體和球迷預期的要更晚。
首先,聯盟副總裁斯圖-傑克遜對開拓者隊和活塞隊的鬥毆行為表示譴責,然後,是一通冠冕堂皇的話……最後,公布了記者們唯一在意的這次鬥毆的處罰。
被逐出球場的14名球員,都有處罰。
開拓者隊的特拉維斯-奧特洛,活塞隊的雷布拉夏,兩人都均禁賽一場。
開拓者隊的小飛鼠,活塞隊的昌西-比盧普斯、理查德-漢密爾頓、科利斯-威廉姆斯、阿特金斯,五人均被禁賽兩場。
開拓者隊的魯本-帕特森、蘭多夫,活塞隊的達爾文-哈姆、奧庫,四人被禁賽三場。
開拓者隊的劉秀、拉希德-華萊士,活塞隊的本-華萊士被禁賽五場。
罰款方麵,劉秀、拉希德-華萊士、本-華萊士、比盧普斯、雷布拉夏五人被罰了一萬美刀。
其他人罰款在一千到五千美刀不等。
這個處罰結果一出,新聞發布會現場一片嘩然。
這處罰太輕了吧!
而且……
美國有線電視台的記者提出質疑:“傑克遜先生,劉的處罰和華萊士一樣?這不公平!劉在鬥毆中表現最為惡劣,他一直在打人,他揮出去的拳頭可能比其他人加起來都多!”
斯圖-傑克遜真想走人,但隻能硬著頭皮回答道:“這次的處罰沒有問題,我們經過了詳細的討論,反複觀看了這次事件的錄像,打架,不能以打輸或打贏來判斷誰的錯誤更多,打贏了的不一定就更惡劣,打輸了的也並不代表著他們就是弱勢的一方……”
……
開完新聞發布會,斯圖-傑克遜來到了大衛-斯特恩辦公室。
這處罰結果,這老頭不出來宣布,讓他來,沒安好心!
但是,他還是乖乖的老老實實的匯報新聞發布會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