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梁菊芳涉嫌故意殺人,買凶害人,故意投毒,以及虐童,逃逸等罪名被關押,擇日將要將其送上法庭判刑。
而汪興寶一家因為犯了故意包庇罪,並導致犯罪嫌疑人犯下更大的罪狀,都被判了刑,汪誠業因為通風報信,被拘役半年,但因為其未成年,便轉拘役為管製,一年的時間裏都不被允許離開處鎮上以外的地方。
雖然這個其實也沒什麽用。
不過他已經提前被剝奪了政治權利,GQT以及入黨都沒有他的份了。
不過因為之前的人情,汪田甜替他銷了案底,從此再不相欠。
汪興寶因為包庇罪,被判了兩年。
汪臘梅則因為包庇罪與窩藏罪,判刑三年,學籍被削,黨籍也被撤了。
總之除了梁菊芳,王興寶家其餘人都因此獲了刑。
汪家的其他人也才因此明白了,他們如今根本就得罪不起唐婉心!
當初他們隻被拘留了十五天,完全是他們沒鬧出太大的事情,若是他們繼續下去,梁菊芳一家就是他們的下場。
於是除了汪興培與汪誠才兩人麵色難看的留在派出所外,其餘人都麵有戚戚焉回了自己家裏。
於此同時,一封信遞到了汪興培的手上,“這是法院給你的開庭通知書,初八開庭,你記得到場。”
汪興培黑著臉打開信件,裏麵是離婚訴訟開庭時間,而他是被告人!
這個女人是真的鐵了心的要跟他離婚!
但如今,除了接受,他竟沒有別的辦法!
對方背後有當官的,他壓根就鬥不過。
如今他能做的就是努力在法庭之上爭取自己的利益,讓自己能在唐婉心那裏多要些錢過來。
但這些需要律師,而他沒有!
汪家這個年都沒有過好,倒是為村子裏增添了許多的談資,搞得汪家人出門都要遮著臉。
汪興建與汪興良更是年剛過,就忙不迭地帶著自己的身家坐上火車離開了家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