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晚,尹亦白回裴芝宜家過夜,臨下班前派出所接到轄區內居民報案。
有一男子稱自己女友失蹤,問具體情況說是人是七點鍾左右一起吃完晚飯後不見的。
值班民警按條例說明成年人失蹤不到二十四小時一般不予受理,對方才語氣稍急了些,坦白是自己和女朋友吵了架擔心對方這個時間點在外會有危險才報的警。
尹亦白喝了口茶,很快戴好記錄儀和唐子愉去往現場取證調監控,根據偵察情況決定是否立案。
走之前唐子愉看了眼時間覺得有點奇怪,上了車之後問尹亦白:“師姐,現在才不到九點,報案人怎麽確定他女朋友是失蹤了啊?”
“唔..也不是這個問題,隻間隔了兩個小時不到講話又不清不楚的,感覺這位先生既著急又不著急,有點奇怪。”
“嗯。”以前發生過幾次失蹤報案變成調解情侶糾紛的情況,尹亦白心裏有點基礎推斷。
不過以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首要前提不能盲目下結論,她拉了拉警帽閉目養神,“到現場看看再說吧。”
“嗯嗯。”
“上次排查就提醒過那家小區物業監控係統不完善,死角特別多,不知道重新布置了沒有,小區對麵又在修高速,一帶都沒有攝像頭。”
“今天晚上還可能要下雨,誒,希望人不要有事。”
尹亦白眼睫掀了一下,沒說什麽。
警車開進小區兩人上電梯到了報案人家中,填寫完出警單詳細了解了下情況,男子挺配合的,就是沒有提供出更多有效信息,言語間似乎把希望全部寄托在警方身上,報案之後就置身事外了。
隻五分鍾她們就下了樓。
“誒。”
唐子愉歎了口氣,突然有點摸不定報案人的真實想法,“師姐,我們現在…”
“先去物業看看監控吧。”
“有線索總比沒有好,走之前再巡查一遍小區內部,周邊沒時間了,如果能確定立案的話到時候就通知增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