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湖景房後,陸哥他們去了樓頂的天台喝酒,秦殊忍著困意,去二樓的浴室洗了個澡。
他剛回到房間,毓文的語音電話就撥來了。
秦殊一邊用浴巾揉搓著半長的頭發,一邊伸手接通了毓文的語音。
說來他也有段時間沒和毓文語音過了,這小妮子之前玩“失蹤”,一問,原來是跑去A市談戀愛了。談戀愛也就算了,樂隊巡演日在即,她居然陪著新對象在A市呆了足足半個月,為此將行程一推再推。
毫無疑問,此舉惹得公司眾怒聲一片。
聽毓文那意思,她回H市兩天,已經和衛蓬林吵了好幾次架。
衛蓬林對她這種沒組織沒紀律的行為非常不滿,毓文又不是逢吵架會退讓的性格,但她也自知理虧,所以沒等吵架升級,就假裝“大人不記小人過”地被金浩給勸了下來。
“說實話,衛蓬林當初這種事兒也沒少幹,他有什麽資格來說我。”毓文冷笑了一聲。
“別生氣了,”秦殊寬慰道,“馬上要巡演了,你就別跟他鬧別扭了。”
“是啊,不然他又在演出前十分鍾抱著貝斯走了怎麽辦?”毓文再次冷笑了一聲,“他也好意思說我。”
秦殊歎了口氣,毓文說的,可不就是幾個月前發生的?要沒這事兒,秦殊可能還不會有退出樂隊的想法。
他不想繼續聊衛蓬林了,於是轉了話題,問起了毓文戀愛的事兒。毓文向來認為“音樂重於泰山而愛情輕如鴻毛”,沒成想這回這麽叛逆,秦殊對此表示非常驚訝。
“這不是你的作風啊。”他說。
毓文聳了聳肩。
她說,最開始她就是覺得對方長得好看,還沒那麽“上頭”,在她發現這人竟然很難追後,居然莫名其妙地產生了對方很迷人的想法。
“本來隻是想談個戀愛,結果和他越接觸,我反而還越認真了。”毓文說,“覺得他哪哪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