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這屬實有些太慘了。
“笙笙,別難過了。”林水輕歎一聲。
她也不知道該如何寬慰她,隻得拍了拍她的肩膀寬慰著。其實,要是說起來,這譚家小公子也沒做錯什麽,隻是自己這好友還沒有斷了這不該有的念想。
譚家是什麽?那可是近年來整個鎮子上最炙手可熱的人家。
那可是家族裏,有個進宮做了皇帝的小主的郎君。或許笙笙與那小公子幼時是有一段情,但現在可不一樣了,正如那小公子說的,兩人現下是雲泥之別。
元笙笙看著漸行漸遠地譚家小公子的背影,揉了揉還隱隱作痛的心髒,一頭霧水地問了林水,
“林水姐,他誰啊?”
“他,你也不記得了?”
林水訝然,自從一開始得知元笙笙失憶,不記得自己的時候,她還是難過了好一陣的。
怎麽說也是一起見過彼此穿開襠褲的情誼。
可現下,
她竟然連譚言都不記得了。
這屬實是件大事。
她忽然覺得忘記她也沒有什麽大不了的了。
若說在這元笙笙前十六七年的光陰中,最重要的兩個男人是誰,其中一個是她家死去之前的老仆,另外一個一定就是這譚家小公子譚言了。
兩人自幼青梅竹馬,譚言比她大了幾個月,但笙笙還小的時候就成天追著他屁股後麵跑。
不管是兩人上山摸鳥蛋,還是下河撈魚,她總會記得給譚言帶一份。
兩人之間的這段關係,別說整個此水頭村了,就連永合鎮都不少人知曉。
本來兩人的婚事可是板上釘釘的事。
但誰又能想到這譚家寄養的過來的表哥將這一切打破。
這好命的表哥,一次上山采藥,無意之中在後山救了一個女人後,這女人走了數日,村裏流言蜚語層出不窮,
說是兩人有了苟且,但女人將這表哥拋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