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蒙斯怔怔地看著時瓏。
他上次去人界還是在五十年前, 阿希洛德的聲音言猶在耳——
“你為什麽會認為,人類為什麽會和一個惡魔打籃球?”
“如果人類見到您,他們隻會嚇得離您遠遠的, 或者殺了您。”
“自從人魔之戰後, 惡魔和人類, 是不可能和平共處的。”
從此之後,哪怕再喜歡人類的文化、看了再多人類寫成的書籍,西蒙斯也沒有再提過越過彼岸河去往人界。
他知道人類討厭他、懼怕他、甚至還惡心他。
貴為魔界最高統治家族的王子, 西蒙斯一生隻見過兩種人類:被惡魔殺死的,和想要殺他的。
從來沒有一個人類, 會這樣彎著眉眼,用軟綿綿的語調,溫溫柔柔地邀請他去人界看一看。
西蒙斯勉強笑道:“親愛的, 人界可能不太歡迎我,如果你想要回娘家,我給你準備東西,你自己回去好不好?”
時瓏從長睫毛底下地看著他,淺茶色的眸子中,目光柔軟:“你不怕我趁機跑了?”
西蒙斯想了想,很直男地說道:“這是在我的夢境裏, 用你們人界的一句諺語就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
時瓏:“。”
小魅魔無語地看著他一眼, 西蒙斯立刻補救:“當然, 老婆這麽喜歡我, 肯定舍不得離開我。”
時瓏的尾巴一下一下地翹著, 他抬起頭, 突然說道:“你是不是怕到了人界, 你控製不止自己,會傷害到人類?”
“你更害怕在人類發現了你是惡魔之後,對你露出來恐懼而仇恨的麵孔,對不對?”
西蒙斯倏忽間安靜了下來,隻有靜靜的風在兩個人之間流動。
時瓏說對了,這是西蒙斯的心結,是他一直不願意去人界的原因。
除了阿希洛德和時瓏,西蒙斯甚至沒有再接觸過其他活著的人類。他對人類所有的印象都來自於圖書、以及其他惡魔的口口相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