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說不改名字了,可因女兒的戶口還沒隨自己遷出來,姓名也沒改,母女倆勢必要有一個屬於自己的戶口本,不然將來出門辦事什麽的,也不方便,所以老家這一趟,還是得回去。
她仔細盤點了下鞏明霞的私人財產,現在手頭已經攢了一千多塊錢,有了這一千多塊錢,回家辦戶口是夠了。
這個事兒沒有拖的必要,要趁早,越快越好,鞏明霞強撐著身體起身,將桌子上的退燒藥又吃了一次,喝了好多的水,覺得體力恢複了點兒,就開始收拾東西。
下午五點,接女兒回家,沒有在老師那兒提離開的事兒,月初,還沒交費,加上上個月孩子生病請假沒退錢,所以她也不占幼兒園便宜。
工地這邊還沒到結算工資的時候,但她拖著病體去申領工資,又有家中長輩生病的理由在,尤其她的工資少,隻有六百塊錢,倒是也沒為難她。
工資拿到手,東西收拾好,已經是三天之後的事兒。
之所以這麽著急的離開,是因為這個工地有一個鞏明霞的臨時丈夫。
她不管原身以前做了什麽,現在既然她接盤了,就不可能再允許她去做這種事,所以說啥也不會繼續待下去,果斷走人才是最佳選擇。
先買了去省城的車票,到了省城又買了去他們那邊省城的火車票,硬座無座,得虧帶了個小馬紮,母女倆跌跌撞撞,艱難的熬了三四天,才到了自己所在城市的省城。
來不及喘息,又買費、吃飯,花了她二百多塊錢。
找到鎮子上的招待所住下,第二天就帶著女兒去了派出所,要求辦戶口,谘詢之後發現手續非常繁瑣。
在派出所周圍轉悠了好幾天,找人打聽之後,才花錢托上了關係,塞給人家三百塊錢的紅包,辦了個加急處理。
即使如此,前前後後的一些手續,也折騰了她半個多月,來的時候大概帶了兩千二百塊錢,等所有戶口證件都辦理妥當,手裏麵就剩下一千三百塊錢,差出來的那七百塊錢,都是為了走關係花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