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見小乞丐的話,李多美和張偉便走了過去,試圖問問情況。
胡偉見有人來了,開著車就跑了。
李多美蹲下,問小乞丐:“小朋友,你剛剛說的大哥哥們和叔叔們是誰呀?”
小乞丐回道:“是我和一起睡橋底下的人呀。”
李多美又問:“他們都不見了嗎?”
“嗯嗯,那個化肥廠好可怕,說有麵包吃,讓我們去,去了抽我們的血。”
“再後來,剛剛那個人就會來找我們,說給哥哥叔叔找到工作了,讓他們去。有時候帶走兩個人,有時候三個。”
“這次就帶走我一個,但是我發現去了的人再也沒回來過,我就不敢去。”
李多美說:“也許他們工作忙,所以就沒回來。”
小乞丐的小腦袋搖得像個撥浪鼓:“不會的,張叔有的時候還說,過幾天就會回來看我,給我帶東西吃。”
張偉看著隻有三四歲的小乞丐,口齒卻很伶俐,有些好奇地問道:“小朋友,你多大了呀?”
“六歲半了!”
難怪了,不過這副小身子真的看不出六歲多。
看來是經常沒飯吃。
就在李多美站起來,準備帶著小乞丐去警察局的時候,就看到十來個打手來了。
張偉知道這些人肯定是胡偉叫來的,他的目的是小乞丐,立馬當機立斷,讓李多美跑出去報警,自己抱著小乞丐往弄堂裏麵跑。
情況緊急,李多美知道留在這裏,除了添亂沒有一點幫助。
便跑了出去。幸好遇到了顧一野。
後麵的事,就不用李多美說了。
警察同誌們過去的時候,那些歹徒都有槍傷,顧一野就給解釋了,自己是軍人。
警察同誌做好筆錄,問道:“李多美同誌,還有什麽補充的嗎?”
門口響起一道聲音:“這些人,是人體器官販賣的罪犯。”
張偉胳膊上纏著繃帶,邊走邊說:“我抱著小乞丐跑到了死胡同,那些人緊追不舍,馬上就趕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