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哲曾經決絕到差點殺了自己也要讓他爸媽吃苦頭的人,足以想象他骨子裏就不是真的平庸無能之輩,更不是什麽軟骨頭。
這麽多年,身上挨了多少傷,隻有他自己清楚。
好在如今開了公司,用回了本名,一切的過去都已經是過去了。
黎星辰好奇地問:“阿哲叔叔,你一直在S市?那你的公司是幹嘛的?”
黎哲耐心地回答:“在那裏呆了幾年,至於公司,大概就是製作電視劇或者電影的。”
黎星辰驚訝極了,“電視劇,電影……”
聽上去是很厲害的公司。
好像幹這些都很賺錢的。
黎母說:“賺錢不賺錢再說,你既然已經沒事了,怎麽也不知道回來?!”
黎哲看了她一眼,“二嬸,我就是想賺點錢再回來,不然……我沒臉。”
出去那麽多年,身上什麽都沒有,就算他臉皮比城牆還厚,也不好意思啊。
黎父嘖了一聲,“誰還嫌棄你不成?!”
黎哲傻笑著,沒說話。
中午,黎父黎母剁排骨,切臘肉,泡山菌,山筍……
喬希也跟在廚房忙活。
黎恒,黎哲和黎星辰則去河邊捕魚。
這幾年,河裏的魚已經沒有前幾年多了。
村裏人也沒再捕去賣,隻有自家吃,才會去捕。
撒了網,捕回來一條四五斤的和一條七八斤的魚。
還有些小魚,都給放生了。
黎星辰提著魚,說:“阿哲叔叔,這魚先喂著,晚上吃,中午都是你想吃的臘肉。”
“好。”
幾人提著魚,拿著網到家時,剛進院子,就聞到了濃烈的臘肉香味。
把魚喂上,幾人連忙進了屋。
黎恒和黎星辰倒是還好,父子倆來了這麽多天,已經吃過好多頓了。
而黎哲許多年沒吃到這些東西,光是聞著味道,就已經徹底迷糊了。
說起來,在外麵這麽多年,其實什麽山珍海味都吃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