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小姐,我知道你心裏怨極了她、恨極了她,不想認她這個母親。”
“但作為律師,我必須鄭重告訴您,這種以天然血緣為紐帶的母女關係,是無論如何都無法斬斷的,在法律上你對她有身為子女的贍養義務。”
“權利可以放棄,義務卻不能,你若是在立遺囑之時,沒有考慮到自己要履行的贍養義務,將來若有意外發生,這份遺囑極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一旦公證遺囑失去效力,您身後的資產將自動進入法定繼承,在第一順位繼承裏,您生理血緣上的母親王美花女士,將是所有財產唯一的繼承人。”
盛蘭俏臉黑成黑沉的。
焦一琛說:“蘭蘭,贍養費沒多少錢,你不用這麽肉痛。”
盛蘭恨恨說道:“我不是肉痛,就是不想給她,我寧願在路上找個乞丐當成親爹、親媽贍養,也不願意讓那個無情無義的女人繼續吸我的血,律師先生,真的沒辦法了嗎?”
律師鄭重其事道:“沒有,贍養費是法律對於老人最後的一點保障,現在漠視親情、不管老人死活的人多了去了,若是沒有這層約束,很多老人都將老無所依,所以贍養費無論如何都繞不開的,哪怕您再不情願也得給。”
“行吧,行吧,給多少?”
“具體多少,我也不好說,這要按照各地的生活水平來,一線大城市消費水平高,贍養費也高,四五線城市和農村生活成本低,贍養費也隨之降低,王美花女士是農村的吧?”
盛蘭說:“是,她的戶口在農村!”
“農村消費很低,根本花不了幾個錢,你可以按照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給她,一個月也就千八百塊錢,至於你那個弟弟,一分都不用給。”
盛蘭臉色稍稍好看了幾分:“給就給吧,千八百塊,就當打發叫花子了,她再怎麽作妖,一個月也就這點錢,休想讓我給她兒子買房、準備彩禮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