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春燕、夏春芬、林美蘭雖然和老趙沒有直接關係,但也是占了公家便宜的。礦區讓她們三個補足之前占的便宜,以後不準再犯同樣的錯誤。
另外就是夏春芬,她明明看見趙春燕被冤枉,也不及時上報,有報複自己同誌的嫌疑。不過她不是廠裏正式職工,懲罰不到她頭上,到她愛人頭上,三年不能評優評先,還要做內部檢討。
至於林美蘭,她的懲罰是最輕的,也是最重的,她沒事,但盛榮得記一個大過,理由是管不好自己家屬,給礦區造成了很壞的影響。他廣播站的工作,也得讓賢,現在廠裏還在討論他的去處!”
剩下一個趙春燕,也不知道是運氣好,還是有人故意為之。
總之,她隻是罰錢了事。
當然,她愛人陳天明的職位,肯定也會受影響。
至於幹嘛,因為不做懲罰手段,所以也不重要了!
“等於現在能住咱們這一層的,她們四個裏,就隻有趙春燕,夏春芬,還有林美蘭!韓春妮直接出局了?”
安寧臉上看不出絲毫的幸災樂禍。
說到底,她到現在,仍舊覺得,韓春妮害人害己,算計別人不成,反而害了自己!
她明明可以關上門來過自己的小日子,非要整天瞪大雙眼,盯著別人家的事兒。
明知道林美蘭不好相處,還要降低人格,去迎合她,就為了她手上,那些她瞧不上的東西,能夠第一時間施舍給自己!
換做安寧,不管林美蘭家世如何的顯赫,能夠給自己多少好處。
如果沒辦法做到尊重二字,那她寧願日子苦點,也不要沒有尊嚴的,跑去做狗。
甚至不惜賠上男人的工作。
老趙這個年紀,應該找不到國營廠的活兒了。
但是他們六個孩子,哪一張嘴,都是要吃飯的。
這年頭,雖說糧本重要,糧票重要,可沒有錢,光憑那些東西,也是買不到糧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