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要爭氣(抓蟲)◎
李蘭馨看著蘇楠家的方向, 低著頭進了廚房裏麵。
李母看著她這個樣子,心裏也是歎了口氣。她閨女這又要半個月不能出門了。
上次這樣還是蘇楠結婚那次, 蘇楠嫁到城裏, 別人就拿她閨女出來念叨比較。說一個天上一個地下。
後來蘇楠離婚了,又拿出來一起說,說兩人沒嫁人的時候過的好有啥用, 不都走上離婚的路?女人還是不要過的太嬌氣。
今天蘇楠回來了,又開始念叨了。
李母勸著自己的閨女, “你這幾天就在家裏, 別出去了。”
李蘭馨抹了把淚。
她到底也隻是二十出頭的年輕小姑娘。在結婚之前, 也是生活在幸福中的嬌嬌女。連蘇楠在生活上麵都比她差一些。
當初也不是她追求的別人,是別人追求的她。給她吹口琴, 給她講故事。還給她寫詩。
在大部分人都盯著蘇楠的時候,劉光輝就隻看著她。
她就覺得這個人好了。和他結婚了。
知道周彥家裏給周彥安排了回城的機會,她也求著她爸給劉光輝弄了一個。
結果人走了, 一去不回。
到現在李蘭馨都沒想通自己怎麽前腳還好好的一個人, 出門了就不認人了呢?
她害了自己,更害了自己的家人。
李蘭馨覺得自己一眼能看到頭了。她就這樣熬日子一樣的。
嫁人也不想嫁人了,等哪天她爸媽不在了,她就跟著一塊兒走算了。活著也是讓人說閑話的。
趁著大家吃飯的功夫, 李蘭馨就去了後山打柴火, 這樣可以避開見到別人。
蘇楠吃完飯, 就在自家院子裏走動了一下。
村裏人已經被打發走了。
蘇楠也不是很想和他們說太多城裏的事兒。說的少了, 人家可能也就是羨慕一下,但是說的多了, 就開始眼紅了。
但是即使這樣, 村裏人也沒人敢在她麵前說閑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