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時候該去哄一哄自己的小野貓了。◎
祝府, 宋芸芸坐在椅子上,手不斷攪著手帕, 身旁的仆人春蕊安慰著宋芸芸。
“夫人, 別太憂心,既然八年前能殺掉寧虞,那麽這次一定可以殺死祝溫卿。”
宋芸芸淩厲的丹鳳眼一閉, 腦海浮過種種。
她原本與祝乘青梅竹馬,二人雖出身貧寒, 但是她堅信以祝乘祝哥哥一定會金榜題名, 十裏紅妝迎娶她過門, 她歡心在家等著,等來卻是祝乘另娶她人的消息。
她不服,混入寧府,想看看鎮國公的女兒究竟長什麽樣。
她清楚記得,那日下午,微光剛好透過院牆縫隙,落在少女瓷白的皮膚上。
少女十指纖細, 身穿粉色對襟連衫,頭戴海棠花步搖, 笑容溫秀而亮目。
“小姐,你都要嫁人了, 怎麽還孩子心性?”
“嫁人怎麽了,嫁人不是你小姐了?”
少女驕矜的模樣深刻刺入她的眼睛。
她下意識藏起自己破爛的袖口,整理下淩亂的頭發, 但心裏的酸意不斷往外冒, 似乎要將她演滅。
她第一次知道, 原來真的有人跟公主般讓人羨慕。
而壓垮她的卻是一等女侍吩咐她, 姑娘洗腳喜歡用玫瑰水,她需每日清晨去後院采摘最鮮嫩的玫瑰瓣,用溫水沒過腳背。
她伺候寧虞時,第一次看見如此精致小巧的腳,她手不過用力了些,寧虞就吃痛起來。
“你怎麽伺候人的?”丫鬟立刻訓斥她,她生理反應就是趴在地上,跪求她們原諒。
自己惶恐不安,寧虞過了會,伸出腳,對她說:“擦幹就出去吧,沒事。”
她捧著寧虞的腳宛如捧著珍寶般擦拭。
而自己能擦她的腳是她幾世修來的福分。
她微微開口,看似刁難,實則替她求情。
這樣的女人,怎麽能嫁人呢?
就應該待在內院,當個漂亮的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