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幸福啊,要一直這樣幸福下去啊。◎
她不知道, 為什麽和喬遇戀愛變成了原罪。
明明在上高中的時候,他們就已經在一起了。
是喬遇先表白。
大雨,她沒有帶傘, 在公交站牌下避雨。
喬遇經過,打傘送她回家。
自那以後, 他就經常出現在她身邊。
在她課桌裏塞早餐, 放學回家的時候搶過她的書包去背,一直送她到家門口。
就像他第一次和她說話,在傘下。
他說:“我是喬遇,喬木的喬, 遇見的遇, 不要忘記我的名字,我們還會遇到的。”
他突如其來,又強勢占據了她的一部分生活空間,漸漸成為她生活的重心。
對她好的人太少了,喬遇對她尤其好。
她能感覺到,喬遇是真的喜歡她。所以即使被喜歡他的人針對,她也覺得可以忍受。
所以那個起風的傍晚, 他拎著兩個書包, 懶洋洋跟在她身後, 突然說, 林清詞,我喜歡你, 和我在一起吧。
她沒有猶豫太久,很快就答應了。
知道有人針對她, 喬遇很生氣。
教訓過幾個人之後, 沒有人再明目張膽欺負她, 隻是在背後議論,隻是一起孤立她。
喬遇不可能管得住每個人,隻要不被欺負,就已經很好了。
他們每天都在一起,同進同出,那麽幸福。
但喬遇忽然消失了。
有認識他家長的人說,喬遇因為早戀被家裏人送出國,不會再回來了。
她再也找不到喬遇了。
考上一所普通大學,沒人供她上學。
她遇到處境艱難的劉大壯,去娛樂圈撲騰,試圖證明自己,讓曾經所有漠視她、欺負她的人後悔。
實際上,一事無成,徒增笑料。
不被拖下泥潭,已經是她傾盡全力才能做到的事。
渾渾噩噩混了三年,喬遇回來了。
像璀璨的流星,一出現就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不管他在哪裏都會發光,出道就成了頂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