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魚大概兩三斤重,也能好好的吃上一頓。
雖說這年代魚肉比不上豬肉,牛羊肉,可也是道葷菜。
林薇推辭了一句,“春花嫂子,你自己吃吧!我家裏買了肉吃!”
劉春花知道林薇和自己客氣,便道,“薇薇妹子,你收著吧,這是你大柱哥抓的魚,我家裏有好條,你拿一條吃算不上啥!”
林薇一聽劉春花家有好幾條,這才收下了。
“大柱哥真厲害,都能抓到魚吃!”林薇誇讚道。
劉春花也商業互吹起來,“薇薇,你就別誇你大柱哥了,對比一下你家慶華,你大柱哥的本事可不大,你家慶華還會上山抓兔子呢!”
劉春花想到之前林薇燒的野兔的滋味兒,就忍不住往肚子裏咽了幾口口水。
兔肉好吃,最重要的是林薇的手藝好,燒出來的兔肉香的不得了,她就沒吃過這麽好吃兔肉。
說到蘇慶華,林薇也覺得蘇慶華的本事大。
這男人就像是一塊瑰寶,你越是深入發掘,越能看到他身上的魅力。
林薇嘴角噙著一抹甜蜜的笑,拎著草魚美滋滋的回去了。
看到林薇提著一條草魚回來,蘇慶華問道,“這是春花嫂子給的?”
林薇點頭應了一聲,“是啊,這麽了?”
“沒什麽,春花嫂子真是客氣,咱們送羊肉過去,她給咱們一條魚,生怕咱們吃虧了似的!”
“她是不想占咱們的便宜!”
對比那些喜歡占便宜的人,劉春花這樣的大家才喜歡和她相處。
給劉春花送完了羊肉之後,林薇一家也開始吃了起來。
這樣的羊肉香噴噴的聞著就讓人覺得好吃的厲害!
林薇拿出來幾個碗來,每人盛了滿滿一大碗,一家人做的桌子前這才狼吞虎咽的吃了起來。
尤其是三個孩子,一邊吃肉,一邊喝湯,嘴裏還嘟囔著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