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麥回到家裏已是夜裏十點多。
周彩雲和李明成都沒睡,坐在燈下等著她回來。
李明成見林麥剩下的水果比昨天晚上多出不少,不禁吐槽:“跑那麽遠,還沒昨天晚上賣得多,還不如在附近賣!”
周彩雲白了他一眼:“你懂什麽!”
端了一碗放了鹵蛋的綠豆稀飯當林麥的宵夜。
李明成什麽都懂,彩雲姐不就是一條心想要撮合麥子和方教授嗎?
可這樣沒底線好嗎?
沒賣完的桃子和李子,林麥依舊一大早拖到黑市去賣。
陳封的那個小弟照樣免了她的攤位費,還給她保駕護航。
不過來黑市買東西的幾乎是固定群體。
昨天林麥在這個黑市賣過桃子和李子,今天再賣,買的人並不多。
一直賣到八點,還有兩百斤水果沒賣出去。
太陽早就已經高高地掛在天空,曬得人汗流浹背,逛黑市的人已經不多了。
再待下去也賣不了多少水果。
林麥當機立斷,開著拖拉機去了一個比較富裕的小區賣水果,總算在十點鍾之前把水果賣得差不多了。
隻剩幾斤桃李,林麥打算帶回去給豆豆吃。
雖說已經賣了兩天的桃子和李子,可小萌寶還沒吃上一個呢。
林麥開著拖拉機回家。
在心裏計算著兩次倒賣水果的總利潤,差不多有五百塊錢左右的淨收入。
不由在心裏感歎,八零年代真是個發財的好年代。
幸虧這個年代的農村人比較膽小,不敢來城裏做買賣,不然她根本不可能靠著倒賣農產品大把掙錢。
不過林麥也清楚,在她眼裏,兩天掙五百塊錢非常可觀。
可是在倒爺眼裏,這點錢人家根本就不放在眼裏,甚至不屑去賺。
在她前世,她就聽人說過,那些倒爺倒一次貨能淨掙幾千上萬,那些才是能人。
唉!哪天自己能像倒爺那樣掙大錢就好了,就能早點走上人生巔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