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賣水餃,不知能賣多少。
為了保險起見,林麥總共隻準備了十斤肉餡,也隻能包一百碗左右的水餃。
所以她的水餃在八點鍾就全都賣完了,收攤準備回家。
大寶媽氣得半死,她今天的生意被林麥懟得死死的,到現在沒有賣到五十碗,而她準備了一百碗水餃的食材。
她已經不指桑罵槐,而是直接點名痛罵林麥。
什麽不要臉啦,讓幾歲的孩子搶生意啦。
人家都快罵到自己鼻子上了,而且現在自己也有時間吵架了,再不反擊就顯得自己是慫包了。
在社會上立足,欺負人是不對的,可是也不能慫。
你一慫,別人都會欺負你。
人性就是如此,欺軟怕硬。
林麥一邊收攤一邊高聲回懟:“你也可以把你家的孩子帶出來搶生意,誰攔著你了?
把我罵一頓你的生意就好了?還不是一樣沒人買!”
大寶媽氣得渾身肥肉亂顫。
母女倆回到家裏,歸置了東西,林麥就開始做煎餃。
雖然小豆丁已經吃過一碗水餃和一根油條,但林麥隻給她吃了十隻水餃,就是想讓她留點肚子好吃煎餃。
她後來又幫忙洗了半天的碗,又要吆喝,消耗了不少體力。
這會肚子又餓了,吃起煎餃特別香,也吃了不少,小肚子脹得溜溜圓。
吃完煎餃,豆豆就出門找小朋友玩去了。
林麥有兩千多塊錢的積蓄,早就夠付房款了。
她想早日把房子買下來,了卻一樁心事。
因此想打電話給錢愛國,通知他來跟她交易房屋。
可這個年代還沒有公用電話,隻能去村辦公室借電話,打到他單位去。
林麥一到村辦公室,村長就衝她招手:“前兩天郵局給你送了一筆匯款單。
你不在,村裏的幹部幫你簽收了,你過來簽個字,把匯款單拿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