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霜確實不會織毛衣。
在軍區的時候, 好像打毛衣變成了一件必須要做的事。
那時候條件也艱苦,裴霜跟人討教了,掐著孫誌高的尺寸買的毛線, 等織到後頭發現還短一截,於是又拆了幾幅毛線手套,給蘇誌高織在下麵。
花色歪歪扭扭不說,毛衣還分成了兩個顏色。
孫誌高當時收到感動極了, 他說這是他穿過的最好的一件毛衣,以後要穿一輩子的......
當時有多甜蜜,此刻再看見這件衣服時, 心情就有多糟糕。
“算了吧......你還是早點回去。”
看在這件衣服的份上,裴霜不願意把話說的太絕。
蘇誌高一下子誤會了, 自打他和裴霜離婚,還沒見對方這麽和顏悅色過。
果然打感情牌是有用的!
他打起精神:“霜......我知道你心裏還是有我的,隻不過一直沒有找到一個台階下。現在我來了, 親自遞台階給你行嗎?”
正常來說,他一般這麽說裴霜就會順著台階下來了。
他來的時候,母親還說沒必要, 真的見了人, 孫誌高卻覺得很有必要。
他自己已經老了。
但裴霜一張臉瞧著還是嫩生生的, 家世背景又好,這是他所有能夠到的人中最好的一個。
錯過了裴霜,難道真要在鳥不拉屎的地方呆一輩子?
孫誌高難道不喜歡年輕漂亮的女孩子?
喜歡的, 但是年輕漂亮的女孩子大多沒背景。
他現在需要的是一個能推著他往上走,讓他留在京市的人。
思來想去, 也就一個裴霜了。
為了留下來,孫誌高不惜豁出去臉麵。
又把這件帶著黴味的衣服, 翻出來穿在身上。
他太明白裴霜這人了,裴霜重感情,要不然不會在知道他來了京市就有些不安分之後,還是維持了很長一段時間的夫妻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