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輯宣傳進入了後期,木村宏就開始變得鹹魚起來,不像其它的偶像歌手,大約每三四個月會發行一首單曲或者專輯,而這三四個月會頻繁參加各種節目,以尋求高曝光度,增加自己的唱片銷量,等到下一張唱片出來再繼續如此反複循環。
到了木村宏這裏,就不一樣了,他的大規模的宣傳幾乎隻會持續一個月,之後電視台就很少能夠看到他,倒是一個星期會去兩次電台,偶爾接受雜誌采訪,工作強度相比那些偶像,低了不止一個檔次,簡直爽到飛起。
不過今天他就沒有那麽多空閑了,上午接受聲樂老師的培訓,還練習了彈奏鋼琴,吃完午飯,他和經紀人坐上了美智子小姐開的車,前往華納先鋒,去談版權出售的事情。
和其它的偶像不同,木村宏唱的歌大都是自己寫的,所以版權都在自己的手裏,別人想要買歌,隻能通過華納來找他買。
“富岡先生,是哪裏的人想要買what you na的版權?”木村宏有些好奇的問道。
這首洋溢著青春氣息的歌曲在霓虹大爆,被人看上很正常,而一般來說會來霓虹購買版權的也隻有那麽兩個地方,都屬於他的故國。
“啊,是香江的華星唱片,他們想要購買這首what you na的改編權,昨天他們已經從華納買走了禁區的版權,給的報酬非常的豐厚。”富岡幸夫一邊翻看著準備簽署的合同一邊說道。
聽到這個地名,木村宏沒有什麽意外,在八九十年代,香江和霓虹的娛樂交流非常的頻繁,很多霓虹名曲被改編成粵語歌,其中以中島美雪最為著名。號稱稱霸了半個粵語音樂圈,當然這是誇張的說法。
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主要還是香江娛樂業發展的太快了,歌手越來越多,而歌曲創作者卻沒辦法跟上,畢竟香江人口也就五百多萬人,又是拍電影,又是唱歌,又是電視劇,還要兼顧龐大的歌曲創作,根本不可能做到,創作者創作的速度跟不上歌手要歌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