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卉帶著南萍和汪安、喬遠山,早在昨天晚上城門關閉之前,便悄悄出了胙城,午夜時分,便到達了馮氏出現過的那個小鎮。
明卉原本還以為要等到天亮後才能進城,到了地方才知道,這小鎮上的城門就是擺設,深更半夜大門敞開喜迎八方客。
進城之後,到處黑漆漆的,好不容易看到有一家客棧門前的紅燈籠還亮著,幾人便住了下來,美美地睡到日上三竿。
小鎮隻有一條街,最熱鬧的也是這一條街。
初夏的上午,陽光並不燥熱,溫暖舒坦。
兩名衣著體麵的漢子來到這條街上最熱鬧的地方——鍾樓。
鍾樓下麵一拉溜的攤子,賣菜的、賣肉的、賣包子賣大餅,還有賣針頭線腦的。
兩名漢子一到這裏,便引起所有人的注意,他們是生麵孔,看穿著打扮像是外鄉人。
再看他們手裏,一個手裏提著一隻小桶,另一個則是拿了一卷紙。
“這是縣衙來貼告示的吧。”
“可他們沒穿官衣,不像是衙役啊。”
“是啊,常來的那幾個衙役咱們都認識,沒有這兩個。”
小鎮距離縣城有四十多裏,縣衙裏的衙役常來常往,早就混熟了。
眾目睽睽中,兩名漢子來到鍾樓下麵,找到一處不大的空地,便開始貼告示,告示還沒有貼完,看熱鬧的便圍了上來。
有識字的大聲念了出來:“尋人啟事。”
“尋人?莫非是誰家丟了孩子?沒聽說啊。”
“或許不是咱們鎮上的,附近村子裏也有可能,我聽說那些拐子專往村子裏跑,村裏小孩沒見過世麵,心思單純,很容易就被拐走。”
“瞎說什麽,不是找孩子的,是尋老娘,親娘!”那識字的人不高興了,高聲反駁。
“啥?找老娘的?誰家老娘丟了?”眾人議論紛紛,開始催促識字的人繼續念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