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家庭內部的糾紛, 且孫佩並沒有真發生什麽事情,警局沒有立案。婦聯那邊專門派兩個女同誌過來。
程大姑口口聲聲指責女兒不孝,“我是她媽能害她嗎?”
婦聯的女同誌沉下臉, “婚姻自由是公民的權力, 就是你是她的父母,也不能未經本人同意決定她的婚事,這是違法的行為,這樣的婚姻在法律上是沒有效力的婚姻。”
程大姑被部門同誌的氣勢震懾住了,隻好表示自己聽明白了。
婦聯的人見她受教, 鬆了口氣,笑道:“這不能全部怪你, 你們這個地方的婚姻法的宣傳還要加強, 聽說有人結婚,隻擺酒席, 不領證,這也不行的,隻有領證,才是法律承認的合法婚姻。”
“是, 是。”程大姑轉而訴苦起來, “同誌,您給我評評理,我養這孩子長大,沒餓著她,沒冷著她, 她不同意我給她定的親, 好好說話就行了啊,還鬧到派出所, 您說我們在村子裏還怎麽抬得起頭?”
人家工作人員是在村裏充分了解了情況,才來找程大姑談話,沒被她的話給哄住,反而拿“男女平等”、“婦女能頂半邊天”的大道理給程大姑夫婦結結實實看了一節課。
程大姑聽了一腦門的大道理,不以為然,在心裏暗自嘀咕,說得好聽,誰不是多疼兒子一些。
但她也知道,人家同誌說得話,即使她不認同,口頭上也要答應得好好的。
兩個女同誌的教育兼普法工作做的一點障礙都沒有,因為她們無論說什麽,程大姑都說,好!您說的對!我會改的!
離開村子,坐上公車後,年輕的女同誌很高興,覺得解決了一樁麻煩事,“秦阿姨,這位程女史以後應該對自己女兒好些了吧。”
年紀大的女同誌用一種“姑娘,你太天真”的眼神瞅著她,歎了口氣,“一個活了大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