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元敬正趕上縣令大人宣布沈華柔無罪,馬超母子二人誣告他人各受罰二十板。
作假證的汙人清白的張老三同罪,老童生無罪。
宣布完之後,沈華柔拜謝過縣令,便和沈樅一起出來。
留下三人當堂受刑,縣令憐於馬超的母親年歲大,她那二十大板可以由她兒子帶受一半。
她哪兒舍得兒子替她受罪,不僅不同意,反而是要替兒子承擔責罰。
當兒子的卻不體諒母親,竟未說一句拒絕的話,還隱隱有幾分迫切希望的意思。
縣令本就有氣,對這馬超的人品行為都極其看不上,現在他又這樣一番不孝的表現,氣得縣令一股氣怒火直往頭頂上竄。
“不孝母親,再加十板。”
於是,就又給他添了一條罪名。
馬婆子一聽還得了,立馬就喊了起來。
“我兒孝順得很,憑什麽又要打他?”
“咆哮公堂,罪加一等。”
縣令一拍驚堂木,冷眼看著馬婆子母子倆。
在看到馬婆子害怕到縮脖子不敢吭聲後,這才又道。
“本官看在你年歲高的份上,這次不與你計較,再有下次加倍責罰。”
馬婆子在鄉下撒潑的本事大得很,真到了這樣的地方場合來,其實根本就沒有膽子。
剛才也是護子心切,換了別人她根本不會吱半聲。
馬婆子不想挨打,更不想兒子挨打,她想把汪員外和陳老爺供出來。
母子倆或許心有靈犀,馬超扭頭對母親皺眉搖頭,不許母親再說話。
馬超倒是有心給自己辯解,但在母親也被縣令責罵之後,他不敢再說話,甚至連抬頭看人都不敢。
怕又被看出什麽,縣令要再加他的罪。
之前他隻是考慮事情沒有辦好,回去要怎麽交代,用了的銀子要怎麽還上。
但絕對沒有想到會這麽重的罰,他以為大不了就是關上一兩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