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的這些田地,其實在京城時,林遠秋心裏就有了盤算。
反正捐給族裏當族田是肯定的。
隻不過族田分祠堂田、寺廟田、墓田、祭田,還有學田。
其中祠堂田、寺廟田、墓田的收成,基本用作族中各項祭祀的花銷。
而祭田的收成,則用來賑濟貧困族人,比如施醫藥、施糧食、施棺木等等。
至於學田,顧名思義,自然是用來興辦族學或者私塾,以及資助族中子弟的束脩和應舉赴試的費用。
就像林遠秋上族學的那會兒,請王夫子的束脩,還有當年去縣城參加縣試的路費,以及每年獎勵學業優異學子的筆墨紙硯,都來自學田中的產出。
如今族裏就有林有誌當初考中秀才後,捐贈的十二畝學田。
既然是學田,那麽當時去衙門登記時,就規定了這些田地的具體用途,按照本朝的律法,既然定性為學田,那麽他的收入,隻能歸作族內子弟的教育費用。
其實專田專用可不止學田,其他像祭田,祠堂田這些都一樣。
這是朝廷為了避免出現族事糾紛,才下的規定。
是以,凡族中田地去衙門登記時,必須講明用途,之後都不能擅自挪做他用。
這也是林遠秋在捐贈之前,想著該給自家捐贈的水田作個怎樣定性的原因。
時下學成出仕之人惠及族人時,都以興辦族學、捐贈學田為主。
那日在瓊林宴上,林遠秋就聽好多同年聊過此事。有族中尚無族學的同年決定開辦族學,而族中已有族學的同年,則準備壯大族學。
畢竟當下講的是“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所以,要想把宗族發揚光大,在時人眼裏,讀書入仕才是關鍵,
對於同年們的做法,林遠秋也是認同的。
不過他並不準備像他們那樣做。
這幾年,族裏學田的收入,一直都夠族學的開銷,且每年都還有剩餘,所以實在沒必要再增加族中學田的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