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愛立很快就帶著街道辦的韓嬸子回來,院子裏頭有人認識韓淑華的,就幫著幫腔:“韓大姐,這沈家不容易,兒子剛摔斷了腿,人還在醫院呢,兒媳就要鬧離婚,你這可不能同意啊!”
劉嬸子和韓淑華還認識,忙道:“淑華,不能讓他們就這麽離了,沈家可貼補了楊家不少,人工作還是沈家出錢買的呢!”
還沒進沈家的門,韓淑華算是已經弄清楚這件事了。
和大家道:“這也是沒辦法的事,再怎麽樣,人家真是要離,也得尊重人家的意思。”來的路上,這小姑娘可和她說了,她哥也覺得把人看清了,願意離。
她也就是今天街道辦沒事,願意跑這一趟,來開開眼界。這沈家的事,她以前就有點印象,有時候一起排隊買肉,大家還嘀咕,說沈家婆婆好說話,兒媳怎麽往娘家扒拉,也沒破臉,她還以為這小夫妻倆感情總歸是好的。
沒想到還真是一白眼狼。
進了沈家,韓淑華例行公事地問了楊冬青的意思,不外乎是“真的要離婚嗎?想清楚了?這張證明真的要開嗎?”
事情發展到這裏,楊冬青已然再懶得細想,如果說回楊家村非要開這張證明的話,她就開!她現在隻想安安靜靜地一個人待一會。
直到韓淑芬將那種證明拿出來,楊冬青才真的意識到這是什麽東西,一下子站了起來,愣愣地盯著那張薄薄的蓋著紅章的紙。
沈玉蘭將紙和他們的結婚證一起收了起來,和楊冬青道:“明天婚姻辦事處上班,我就去給你們把離婚手續辦好,你安心回娘家吧,就是後天立即再婚,也是沒有什麽妨礙的。”
說著,又走到外麵,對院子裏的鄰居們道:“從今往後,楊冬青和沈俊平就正式離婚了,婚嫁迎娶各不相幹,大家也幫忙做個見證。”
劉嬸子最先氣不過,“我們俊平一個正經大學生,當年什麽樣的姑娘找不到,被鷹啄了眼,瞧中這麽樣一個人,散了也是去晦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