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思妍自認為自己是站在道德製高點上的:“這件衣服是我設計的, 你們沒有經過我的同意,就擅自做出來穿在身上,這是侵權的行為你們知道嗎?”
鳳妮和那個財務科的女同誌還真的不知道。
這個時候哪有什麽侵權、原創的說法的啊!
裁縫店裏放了一大堆《大眾電影》之類的雜誌, 人們去做衣服,都是翻雜誌挑到喜歡的款式圖片,讓裁縫照著做的。
不同的裁縫水平不一樣, 同樣的圖片做出來的衣服效果也不一樣, 但也從來沒有人說擅自改動別人的設計什麽的。
現在這大環境就這樣,沒人覺得有什麽不對的。
所以兩人聽到徐思妍的說法都十分驚訝:“啥、啥意思?”
“這都聽不懂嗎?就是說這個衣服的款式是我設計出來的, 你們沒有經過我的同意就照著做了, 這是不對的, 不能隨便穿出去。”
“笑話, 我自己花錢買的布做的衣服,我憑什麽不能穿出去?”
“你們這樣就是違法的,違反了版權法。”徐思妍理直氣壯地說, 至於這個時候是否存在版權法, 裏麵法規條文是怎麽樣的, 她不在乎,她就是不樂意讓別人隨便學她的東西。
這可真是太新鮮了,沒聽說過自己買布做件衣服穿還會犯法的。
不過基於徐思妍城裏人的身份, 還有她這理所當然的語氣, 還是把兩人唬住了。
“那……,這衣服做都做了, 總不能扔了不穿吧,你說怎麽辦?”
徐思妍高傲地揚起頭:“得到我的授權就可以了。”
“什麽授權?”
“就是我同意了讓你們做, 那就可以了。”
“那你同意不?”
“給我版權費我就可以考慮同意。”
財務科的女同誌上下打量了徐思妍好幾眼,恍然大悟:“說到底你就是想要錢啊!”
“對呀, 我的勞動成果,憑什麽讓你們拿著去掙錢,說的就是你,鳳妮,你可真不要臉啊,用我畫的設計圖紙去給別人做衣服,你可真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