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簡和郭峰趕回局裏的時候, 關於小藥瓶和嘔吐物的成分分析已經進行了一半。
秦簡把她拿到的證據交給羅昊,兩張紙,寫著案發當天宋文和點過的東西, 這倒是沒什麽問題,不過, 一袋白色的碎片是什麽鬼, 羅昊仔細看了好幾眼,才看出來了, 這竟然是他讓秦簡盡力去搞的那個康哲聖的小藥瓶。
羅昊不解, 為什麽搞藥瓶卻搞成了藥瓶的屍體?
細問之下, 秦簡解釋, 康哲聖的小藥瓶已經不在床頭處了, 她試圖管康哲聖要過, 想了不少借口,不過, 康哲聖似乎看出來了她的目的, 並不承認有這個小藥瓶的存在。
當時,她和郭峰的手裏又沒有搜查令,沒有切實證據的前提下,他們也不能強行翻康哲聖的東西啊, 便先離開了。
不過, 在當時的情況下, 康哲聖既然已經警惕了,那他勢必是要銷毀證據的。
秦簡又把自己的分析和取證方法簡單說了一遍, 最後攤手道:“總之, 最終康哲聖選擇了把藥瓶剪碎,從下水道往下衝, 所以,就成現在這樣了。”
羅昊聽了秦簡的敘述之後,都要忍不住為她豎起大拇指了,不得不說,這種臨場發揮開腦洞的能力,秦簡要是認隊裏第二,就沒人敢認第一了。
不得不說,秦簡的腦子轉得是真的快。
羅昊設身處地地想了想,如果要是他在當時的情況下,能不能想到康哲聖有可能會利用下水道來銷毀證據呢?
能,但他不能保證他想到的比康哲聖做的快,如此一來,便很容易錯過關鍵性的證據。
畢竟,這種碎片一旦被衝進下水管道,匯集到地下排水係統中,想要再找到就難了,況且,即便找到了,也不能證明就是屬於康哲聖的呀!
沒有證據,康哲聖想必也不會承認。